云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政策

   2014-03-06 420
核心提示:为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近日,云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云和县政府

为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近日,云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云和县政府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扶持力度。


 

 

根据《办法》规定,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定点资格,并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点范围,政府按照其承担的服务量和规定标准给予补偿。民营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水、电、气等医疗生活资源价格政策,可自主采购药品、器械,大型设备适当降低配置条件。药品销售可不实行零差价,但纳入医保定点后,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限价。

   《办法》规定,民营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可以以公益事业用地价格出让,可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其中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优惠政策。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技术准入、继续教育等方面工作,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享受同类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在编事业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可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其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则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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